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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小吃:大內鄉

小光的家裡是賣麵的,相信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件事,這次同學轉寄了這樣的一封信,寫的就是我們家賣的麵,剎時間,是很感動的。

我今年三十歲,上大學以前,我每天的早餐就是家裡賣的東西,上大學、出社會以後,每次回家,早餐還是吃家裡,回台北之前,總得全部的東西都吃完一遍才肯罷休。我的同學們,也是回家就會去報到,他們都跟我爸媽成為好朋友了,而他們最近的消息,通常都是我爸媽告訴我的,因為他們的爸媽也是在我家買麵。想要知道最近誰結婚、誰生小孩、誰在大陸、誰在幹嘛....總是會得到答案...呵

上面的連結,就是一個叫做Albert的老婆(Jani)寫的BLOG,我也是從小看Albert看到大...不過在這之前,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,只知道他每年農曆過年,一定會來我家報到....

這次過年,希望爸媽不要那麼辛苦了,一年到頭就只有休息大年初一那麼一天。不過我想,當客人從國小 吃到大學畢業,結婚然後帶老婆甚至小孩一起來吃的時候,一碗麵的感動不是少少的二十元而已的。總有一些時候,客人不經意所帶來的感動,也許支持老爸每天早上三點半起來的原因吧。

記得有一次,一個客戶到店裡先吃了一碗麵之後,說..「這碗麵真是貴,花了我1820塊錢。」一問之下,原來是已經把戶口遷離大內鄉,在特地回來吃那一碗麵的時候,在不熟悉的路口紅燈右轉,被警察欄了下來。

客人:「我住在這裡啊,我是要回來吃個麵而已。」
警察:「那拿身份證出來看一下,你明明就不住在這裡啊,騙我喔」
等到客人靈機一動問他們局長是不是XXX的時候,警察已經開了張紅單,只能無難的跟他說:「你早說我們局長是你同學嘛,這樣就不用開了,不過都簽了,抱歉啦」

當然這樣子的客人,這碗麵就請他吃了。

還有就是像這位每年都回來報到的小朋友,這次甚至帶他的老婆回來介紹給我爸我媽認識;初三的時候,遇到一個客人,說他已經五年沒來吃了,突然想到,特地由高雄跑回來(二高開通之後,到大內鄉也就近多了),說:「就是這個味,一點都沒變,讚」;老爸說,有個客人吃完覺得好吃,先是在店裡吃了三碗,在外帶了兩斤,在還沒回到台北的路上,已經又吃光了。

類似的故事很多,但如果去大內鄉的網站,你所看到的是另外一家做同樣賣麵生意的,他們上了兩個美食節目,當這兩個節目播出的隔天,生意好得不得了。我問老爸要不要上節目,只要去那些網站上當報馬仔就會有人來採訪了。老爸老媽都持不同意見,認為好吃的東西,人家一定會相傳,不好吃的東西,吃過一次就不會再來了,現在作這個生意也不只是為了賺錢而已,更多的時候,是讓每一個返鄉的遊子同樣都能吃到三十年堅持的味道。

那明年Albert 跟Jannie來吃的話就不用錢,給他吃到飽啦....我會跟我爸說的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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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rpheusy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