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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去年九月把小馬賣掉之後,從此變成了純種公車捷運一族,雖然平常也很少出去,但沒車開總是覺得怪怪的,於是就越發宅了。

週末假日只能到影城看看電影消遣,不然就是在家裡看看書、聽聽音樂,足不出戶,想要買個代步機車的,卻發現現在的機車都貴到一種境界,看得上眼的機車動輒五六萬,雖也不是買不起,在機車失竊率居高不下的台北市,實在很難狠得下心去花這樣一筆錢。

在龜毛心態作祟下,拖得一月是一月,轉眼間嚷嚷著要買機車也過了三四個月。過完年確定會去買一台機車來代步,看能不能脫宅一番。

喔,離題....

回到開車的議題,自從大一考到駕照(註),開始累積駕駛經驗以來,深知台灣的用路環境險惡,同一條路上速限不同比比皆是,有時從高速公路接上快速道路,開到底還是不知道速限是多少。

在這樣的用路環境下,只好步步為營,深怕一個油門重踩,幾千塊就飛了。也因為這樣的戰戰兢兢,每年上繳國庫的不過就是牌照稅跟燃料稅。沒有收到任何的紅單,除了兩張被陷害的違規停車,關於這點,也常常是拿來說嘴之處。

沒想到,一切都破功了,因為收到了一張高速公路罰單...

前天小年夜回到家後,老媽說,「前幾天收到一張罰單,啊你車子不是賣了怎麼還會有罰單?」

「不是已經過戶了,怎麼還會有,不用理他啦,可能是監理所哪個環節出問題,反正只要有買賣契約書證明,那個時間車子已經不屬於我就好了。」

「喔,也對啦,不然你拿去看看好了」

咦, 車子明明就是頭又大的,不是我的小馬啊...不會是烏龍吧,可以上電視了!再定睛一看...車牌是老妹的...,不是我啊!喔,超速...你完了!

再看舉發時間,97/01/06 北上307公里? ..等一下..那個時間,好像是....我開的....

原來上個月回南部,因為要執行某項任務想說過年回台南的時間比較可以掌握,所以暫借老妹的車子北上,結果違規剛好就是北上的那一天....被埋伏的警車拍到。

車子是開上台北了,無奈整個一月台北市陰雨連綿,每天都是濕冷的天氣,車子也無用武之地,只能擺在一旁,每個禮拜去暖暖車,中間也只有開去桃園找朋友一次,接著就一直到小年夜原封不動的把車子開回台南。

好吧,就這樣,在大年初一的時候,僅以此文紀念我生平的第一張超速罰單!

PS:剛剛很認命的去超商把他繳清,三千塊就這樣飛了,希望「初一見紅大吉,今年平平安安、順順利利」。



註:敝人在下小弟我,大學念的那個科系裡,有一門課叫做「運輸學」,上下兩學期的課程,下學期的期末考有一題就是「汽車駕照影本」,佔40分,直接把駕照影本貼到考卷上,這樣就可以得到分數,等等,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駕照,那就準備被當吧!

於是乎人不分男女,地不分南北,大一的寒假大家都在駕訓班揮汗學車,直線加速、上坡起步、路邊停車、倒車入庫...等等,終於在期末考的時候,全員歐趴!

除了一位同學,因為他未滿十八歲...但這是不可抗力,記得教授還是讓他過了,駕照先欠著。

為什麼有這麼奇怪的規定?陳教授說得有理:「身為運輸人,沒有汽車駕照再怎樣都說不過去」,所以當我那年滿了十八歲,我就有了駕照,也不再違規駕駛。

本科系也應該是有史以來擁有汽車駕照的科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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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rpheusy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